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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选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,红泥崖村以互助养老引领孝善风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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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选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,红泥崖村以互助养老引领孝善风尚

入选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,红泥崖村以互助养老引领孝善风尚

齐鲁网·闪电新闻5月22日讯 5月22日,泰安市(tàiānshì)政府新闻办召开2025年泰安市高中段招生录取政策新闻发布会,泰安市委教育(jiàoyù)工委(gōngwěi)常务副书记,市教育局党组书记、局长、二级巡视员鞠允平通报了高中段招生录取有关(yǒuguān)政策。 第一部分 高中(gāozhōng)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(dǎng)的二十大精神(jīngshén)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,着眼普通高中(gāozhōng)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,扩大普通高中招生(zhāoshēng)规模,有序增加优质高中学位资源,推进职普融通。稳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,继续实行一考(yīkǎo)多取,引导学校深入发展素质教育,全面(quánmiàn)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。鼓励高中学校特色多样发展,逐步扩大办学自主权(zìzhǔquán)。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,实施“阳光招生”,严格程序,规范操作,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。 2025年全市高中段学校计划(jìhuà)招生54000人,其中普通高中37910人(不含西藏(xīzàng)生计划)、职业学校16090人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、2、3、4,各(gè)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另行发布,并在“泰安市(tàiānshì)初中学业(xuéyè)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平台”)公布。 1.公办普通高中(gāozhōng)招生(zhāoshēng)计划由自主招生、艺体特长生、指标生、统招生、综合高中招生构成。各(gè)高中自主招生计划、综合高中招生计划单列;艺体特长生计划原则上(yuánzéshàng)为(wèi)(wèi)计划总数的5%左右;指标生计划为计划总数(不含自主招生、艺体特长生计划等)的60%;剩余计划为统招生计划。指标生计划依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分配到相关初中学校。 艺体特长(tècháng)生各专业(专项)计划另行下达。根据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级体育(tǐyù)专项特色学校(tèsèxuéxiào)名单的通知》(鲁教体字〔2019〕7号)和《泰安市体育局 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二十六届(dìèrshíliùjiè)运动会周期(zhōuqī)(2023—2026)体教融合共建市级运动队的通知》(泰体(tàitǐ)字〔2025〕16号)等精神,泰安一中等9所学校,面向全市招收体育专项特长学生,招生计划(附件(fùjiàn)3)含在学校体育特长生计划中单列。 2.职业学校招生(zhāoshēng)计划由(yóu)职业中专、技工院校及(jí)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(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、五年一贯制高职、联办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)构成。 三、招生范围与报考(bàokǎo)要求 1.参加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招生(含民办(mínbàn)普通高中)录取的(de)考生为2025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,往届初中毕业生一律不得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。 2.按照(ànzhào)有关(yǒuguān)规定和行政区划,继续落实“公民同招”有关规定要求,持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治理成果,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。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(xíngzhèngbùmén)统一管理,招生范围应(yīng)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,并在2025年秋季(qiūjì)招生入学中继续落实同步招生。 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全市各普通高中招生(zhāoshēng)(zhāoshēng)计划的招生范围(详见附件1、2、3、4)。 3.泰安高新区、泰山景区要按照相关县市区(xiànshìqū)的工作部署,组织做好初中毕业生报名(bàomíng)考试及志愿填报等工作。 4.在(zài)市内(shìnèi)非户籍地就读(现需回(huí)户籍地填报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志愿)或在市外就读回我市参加高中招生的考生(kǎoshēng),请提前做好相关(xiāngguān)工作,须(xū)在户籍地县市区填报高中志愿,但不得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。在市内非户籍地县市区就读回户籍地县市区填报高中志愿的考生,须于5月28日至6月2日登陆“平台”填报信息(注:上传户口本首页、索引页、学生户口单页等相关证明照片),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负责审核。 5.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完(wán)义务教育(yìwùjiàoyù)的,可在流入地县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,与当地(dāngdì)学生享受同等待遇。 6.泰安一中(yīzhōng)新老校区继续实行统一招生(zhāoshēng)。新生入校后,新校区安排1557人、青年路校区安排708人,具体校区分配方案由(yóu)泰安一中另行发布。 7.为扩大市直高中(gāozhōng)学位资源,增设泰安英雄山中学泮河校(xiào)区(原泰安三中北校)、泰安实验中学汶口校区(原泰安三中南校)、泰安十九中范镇校区(原泰安四中),校本部与增设校区实行单独招生(zhāoshēng)、一体化管理(guǎnlǐ)、一体化办学。 8.试行综合高中招生,招生范围为泰安主城区应届初中毕业生。泰山中学与泰安市文化产业中专(zhōngzhuān)联办(liánbàn)综合高中,录取后学籍注册在(zài)(zài)泰山中学,学生在泰安市文化产业中专就读;泰安长城中学与岱岳区职业中专(zhíyèzhōngzhuān)联办综合高中,录取后学籍注册在泰安长城中学,学生在岱岳区职业中专就读。 9.继续做好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(gōngzuò)。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,山东省(shāndōngshěng)实验中学、山东省北镇中学、山东省昌乐(chānglè)第一中学的空军和(hé)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生,由初中学校组织学生直接到上述三所学校参加报名。 1.初中(chūzhōng)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(zhāoshēng)范围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。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,按照考试成绩划定报名资格线,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(tiánbào)志愿。 2.职业中专(zhíyèzhōngzhuān)、技工院校完成招生统一平台录取后,若有剩余计划,可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到校注册(zhùcè)入学方式招生。 3.职业(zhíyè)学校可根据专业特点探索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,自主招生试点方案经(jīng)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同意,报市(bàoshì)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,由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录取。 2025年我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“分数+等级”录取(lùqǔ)方式。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物理、化学、体育与健康(jiànkāng)为(wèi)分数表达科目,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为等级表达科目。 (一)划定报名资格(zīgé)线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后,根据(gēnjù)招生计划、考生分数科目的成绩与特殊考生加分之和(以下简称“分数成绩”),划定各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、综合高中、民办普通高中、各类职业(zhíyè)学校(xuéxiào)招生的报名资格线(xiàn)。分数成绩在报名资格线以上的考生,方可(fāngkě)参加相应类别的录取报名。 (二)普通高中录取办法(bànfǎ) 综合(zōnghé)素质(sùzhì)评价结果为(wèi)C等以上(含C等,下同),信息技术、理化生实验成绩为D等以上,音乐、美术、综合实践考查科目成绩均为“合格”的考生,方可(fāngkě)报考普通高中;综合素质评价须达B等以上,方可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。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前,各高中学校(xuéxiào)对各类招生计划提出等级(děngjí)科目的成绩(以下简称“等级成绩”)要求,符合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方可(fāngkě)参加录取报名。 等级成绩(chéngjì)要求提出(tíchū)的基本办法:(1)提出某科或某几科的单科(dānkē)等级成绩要求。(2)提出某几科的组合等级成绩要求。(3)对不同招生类别,先在全市范围内提出等级成绩基本要求,各招生学校在基本要求基础(jīchǔ)上,再提出具体等级要求。 3.公办普通高中录取(lùqǔ)办法 (1)自主(zìzhǔ)招生。有自主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,须于5月3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,明确“分数(fēnshù)+等级”方式的报名(bàomíng)要求、录取办法,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,并面向社会发布。 参加自主(zìzhǔ)招生的考生须参加有关(yǒuguān)高中学校组织的自主招生报名和测试。高中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方案,按照(ànzhào)1:1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,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,对符合录取条件者予以正式录取。 (2)指标生。道德与法治(fǎzhì)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等级成绩基本要求为3C1D,高中学校在此基础上,再提出(tíchū)单科、组合等级成绩要求。 录取办法:根据指标生(shēng)计划和考生志愿(zhìyuàn),对符合指标生等级要求的考生,依据分数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(yīcì)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当分数成绩相同时,录取等级成绩高者,在(zài)进行等级科目成绩比较时,4门等级科目之间可进行等级置换,即一(yī)科目降低一个(yígè)等级,另一科目可提高(tígāo)一个等级。如:某考生生物等级成绩为A,道德与法治等级成绩为D,当生物降低一个等级变为B后,道德与法治可提高一个等级变为C,即1A1D=1B1C。 (3)统招生。道德(dàodé)与法治(fǎzhì)、历史、生物(shēngwù)、地理等级成绩的基本要求为1C2D,高中学校在此基础上,再提出单科、组合等级成绩要求。 录取办法:根据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,对符合统招生等级要求的考生,依据(yījù)分数,从高分(gāofēn)到(dào)低分(dīfēn),依次录取,录满(lùmǎn)计划为止。当分数成绩(chéngjì)相同时,录取等级成绩高者,在进行等级科目(kēmù)成绩比较时,4门等级科目之间(zhījiān)可进行等级置换,即一科目降低一个(yígè)等级,另一科目可提高一个等级。如:某考生生物等级成绩为A,道德与法治等级成绩为D,当生物降低一个等级变为B后,道德与法治可提高一个等级变为C,即1A1D=1B1C。如有剩余计划,对服从调剂且符合相应高中统招生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,依据分数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 (4)艺体(yìtǐ)特长生。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,须参加相应县市区或市直高中学校组织的艺体特长生专业(zhuānyè)测试,并取得合格证书;同时(tóngshí),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等级成绩要求为3D以上。 录取(lùqǔ)办法:根据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(jìhuà)和考生志愿,对符合等级、专业要求的考生,首先按分数,分专业专项(或单项)按照计划1:1.5的比例投档,然后根据专业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体育(tǐyù)特色项目(xiàngmù)按有关规定录取。 4.综合高中录取(lùqǔ)办法 根据考生志愿(zhìyuàn),对道德与法治(fǎzhì)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等级成绩达到3D以上的考生,依据分数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其他事宜参照统招生(tǒngzhāoshēng)录取办法执行。 5.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(bànfǎ) 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自主招生统一平台录取,考生在“平台”填报(tiánbào)志愿(zhìyuàn),打印志愿信息(xìnxī)表,到所报民办高中学校现场确认。招生学校登录“平台”,依据考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(dīfēn),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(jìhuà)为止,确定录取名单,报市教育局审核。各学校均须于5月3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,明确“分数+等级”方式的报名要求、录取办法(bànfǎ),报经(bàojīng)县市区、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,并向社会发布。录取工作于7月27日前结束。 (三)职业学校录取办法(bànfǎ) 职业中专、技工院校和(hé)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的录取,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,按“分数优先(yōuxiān)、遵循志愿”的原则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(yīcì)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 1.公办普通高中除自主招生外,设指标生、艺体(yìtǐ)特长生(tèchángshēng)、统招生(tǒngzhāoshēng)和综合高中四个志愿。其中指标生、艺体特长生各(gè)志愿填报1所学校;统招生志愿填报1所学校,以及是否服从调剂;综合高中志愿填报1所学校,以及是否服从调剂。 2.职业中专(zhíyèzhōngzhuān)、技工院校设1个学校志愿,每所学校可填报3个专业(zhuānyè)(zhuānyè);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(fēnduàn)培养高职(gāozhí)设1个学校志愿,可填报1个专业;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剩余计划和五年一贯制高职、联办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设10个平行志愿,每所院校可填报1-2个专业。 继续实行“先出分数、后报志愿”办法,初中(chūzhōng)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分数公布(gōngbù)后,分5次在网上填报志愿。 第一次(dìyīcì),填报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志愿。 第二次,填报普通高中指标生,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剩余计划,五年(wǔnián)一贯制高职、联办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志愿(zhìyuàn)。 第三次,填报(tiánbào)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(zhìyuàn)、艺体特长生志愿,填报综合高中志愿。 第四次,填报(tiánbào)五年一贯制高职、联办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剩余计划(jìhuà),民办普通高中志愿。 第五次,填报(tiánbào)中职学校、技工院校志愿,民办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剩余计划志愿。 考生登录“平台”,选择(xuǎnzé)“初中后高职志愿填报”“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志愿填报”“民办高中志愿填报”“职业中专(技工(jìgōng)院校)志愿填报”中的一类,然后选择相应的学校或专业。 1.各初中学校(xuéxiào)要切实做好考生(kǎoshēng)填报志愿的组织、宣传和指导工作,让考生人人知晓填报时限和要求,认真组织学生按时、规范填报。同时,密切关注考生志愿填报进展情况,对自愿放弃填报的考生,要做好详实记录、留存(liúcún)相关证据(如(rú)考生书面(shūmiàn)申请、短信、邮件、电话录音等)。 2.为保护广大考生(shēng)的切身利益,维护招生录取的公正、公平(gōngpíng),报考普通高中且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须填报指标生志愿(zhìyuàn),否则不得参加统招生志愿的填报和录取。 3.考生志愿(zhìyuàn)一律由考生本人与家长商议确定,网上填报提交时系统会多次提示确认(quèrèn),请考生务必(wùbì)仔细核对,确保无误(wúwù),一旦提交不得更改。考生及家长对所填报的志愿负全部责任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。 严禁学校组织(zǔzhī)或要求学生在“平台”设置统一密码。 4.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,打印一式三份,由考生本人及监护人(jiānhùrén)签字后,交初中(chūzhōng)学校两份;初中学校要组成审核小组,认真核对考生上交的志愿信息表与其网上信息是否(shìfǒu)一致,审核无误后,学校校长签字,加盖学校公章。初中学校、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基(jī)教科各存一份。 5.志愿填报(tiánbào)安排,参见《2025年泰安市高中段学校(xuéxiào)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》(附件5),以“平台”公布的时间(shíjiān)为准。各初中学校要随时留意查询,及时通知考生,以免错过志愿填报时间。 6.为使考生(kǎoshēng)熟悉网上志愿填报流程,市教育局将于6月8日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操作,具体事宜另行通知(lìngxíngtōngzhī)。 高中段(duàn)学校的招生录取(lùqǔ)分7个批次,每批次严格按照考生(kǎoshēng)志愿、分数成绩、等级成绩和相关要求进行,考生在某批次一经录取,即不再参加后续(hòuxù)批次的录取。每批次集中录取完成后,通过“平台”公布录取分数线、录取人数、录取结果等信息。 第一批,录取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(péiyǎng)高职考生。 第二批,录取普通高中各类自主(zìzhǔ)招生(包括体育特色项目)。 第三(sān)批,录取普通高中指标生,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剩余计划,五年一贯制高职、联办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考生(kǎoshēng)。 第四批,录取(lùqǔ)普通高中统招生。 第五批,录取(lùqǔ)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。录取综合高中考生。 第六批,录取五年一贯制(yíguànzhì)高职、联办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剩余计划,补录(bǔlù)中外合作(zhōngwàihézuò)办学班剩余计划,录取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。 第七批(dìqīpī),录取(lùqǔ)报考中职学校、技工院校的考生;录取民办高中剩余计划。 七(qī)、录取通知书发放及新生报到 (一)通知书发放。普通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由(yóu)考生登录“平台”自主打印,其它录取学校(xuéxiào)的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发放。 (二)新生报到。考生凭录取通知书(tōngzhīshū)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(zhǔnkǎozhèng),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。各学校要提前做好新生报到注册的各项准备工作,在各自网站上公布报到流程,为新生报到提供优质(yōuzhì)、便捷(biànjié)的服务。 (一)烈士(lièshì)(军人除外)子女加10分。 (二(èr))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、港澳台籍学生、少数民族学生加5分。 (三)2015年(nián)12月31日前(rìqián)出生的农村独生子女,且现仍为独生子女的考生加5分。 (四(sì))军人子女按《山东省<军人子女教育优待(yōudài)(yōudài)办法>实施细则(shíshīxìzé)》(鲁政联〔2012〕1号)、《泰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(shìxíng))》(泰军政〔2022〕97号)有关规定,享受降分录取政策。根据《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的通知》(泰教函〔2018〕127号)规定,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继续享受现役军人(xiànyìjūnrén)子女同等待遇。 (五)根据公安部、教育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(hé)(hé)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(shāngcán)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》(公政治〔2018〕27号)精神,公安烈士子女加10分(fēn)录取,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、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5分录取。 享受加(jiā)分或降分录取(lùqǔ)的(de)考生,在其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物理、化学、体育与健康6科总分基础上,按最高分项加分(或降分)一次,不重复(chóngfù)累计加分(或降分)。凡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,所在初中毕业学校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,接受监督。 第二部分(bùfèn) 保障措施 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,在市政府的领导下(xià),市、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学校的隶属关系具体负责(fùzé),统一(tǒngyī)录取办法、统一录取平台、统一录取时间,严格按(àn)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范围组织录取。 (二)明确职责分工。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(fùzé)高中段学校招生(zhāoshēng)录取(lùqǔ)的统筹安排及组织协调,普通高中计划编制和招生录取,“平台”维护等工作;市教育局职业与高等教育科负责职业中专(zhíyèzhōngzhuān)(含技工院校)的计划编制和招生录取等工作;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初中(chūzhōng)后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录取实施工作;市体卫艺教研室负责市直高中艺体(yìtǐ)特长生专业测试和招生录取等工作,负责指导各(gè)县市区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和招生录取等工作。各县市区要参照市教育局职责分工,明确相关(xiāngguān)科室职责。 (三)严肃工作纪律。各级各学校要切实增强政策意识、大局意识和规矩意识,不折不扣地落实招生录取各项规定。公办(gōngbàn)高中自主招生方案、民办(mínbàn)高中招生简章(zhāoshēngjiǎnzhāng)要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或(huò)备案。严禁(yánjìn)以(yǐ)(yǐ)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、免试招生、超计划招生、违规跨区域招生;严禁学校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;严禁公办学(bànxué)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(mínbànxuéxiào)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;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,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;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(wùzhìjiǎnglì)、免收学费、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;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;严禁招收借读生、空挂学籍,不得(bùdé)为违规招收学生擅自注册学籍;严禁收取择校费、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;严禁公布、宣传、炒作中考“状元”和升学率。要充分尊重初中毕业生的选择意愿,不得强制学生分流。要层层签订规范(guīfàn)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责任书,做到招生规范、清正廉洁。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,依照有关规定给予(jǐyǔ)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、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(diàoxiāo)办学许可证等处罚;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,按照(ànzhào)《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》予以通报处理、追责问(zéwèn)责。对属地(shǔdì)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,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任。 (四)加大宣传(xuānchuán)力度(lìdù)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(lùqǔ)工作政策性强,涉及面广,群众关注度高,社会影响力大。各级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,公开招生政策、招生计划、报考资格、志愿填报、录取办法、录取分数线(fēnshùxiàn)、录取结果、时间安排、监督咨询和举报电话等全部信息,加大对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,及时(jíshí)回应社会关切,解疑释惑、凝聚共识,努力(nǔlì)营造和谐稳定的招生工作氛围。 2025年各县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(jìhuàbiǎo) 2025年泰安主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(jìhuàbiǎo) 泰安市(tàiānshì)面向全市招收体育专项特色学校 (此计划已包含在艺体特长生计划内(nèi)) 2025年泰安市民办(mínbàn)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2025年高中段学校(xuéxiào)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 注(zhù):此表所列工作进程系根据预定计划制定,仅供参考;实际工作安排将在“平台”上提前告知,请(qǐng)及时关注。 202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咨询监督电话(diànhuà) 注:普通高中招生咨询(zīxún)基教科(kē);职业中专(含技工院校)招生咨询职业与高等教育(gāoděngjiàoyù)科;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咨询招生考试院;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咨询体卫艺教研室。 2025年(nián)泰安主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咨询电话 闪电新闻记者 程志(chéngzhì) 泰安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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